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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270415202100593
信息所属单位
农田建设管理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6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1〕400号
生效日期
2021年08月18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60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270415202100593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6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1〕400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田建设管理司
生效日期
2021年08月18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60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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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对外公开   

  任晓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使用机制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进一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2018年机构改革后,国家通过整合农田建设相关项目资金,支持各地大力开展包括土地平整、田间灌排设施、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内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入新阶段,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都有了明显提升。 

  一、关于两个渠道资金整合 

  2018年机构改革后,国家层面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中央基建投资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两个渠道协同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两个渠道资金整合问题,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均有文件作出明确规定。财政部印发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规定,各地政府可结合地区实际,按相关要求统筹整合不同渠道的农田建设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农经规〔2019〕2028号)规定,积极探索资金整合模式,通过省市县各级政府整合同类资金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财政资金安排与管理机制的政策措施。财政部也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修订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进一步提高农田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因地制宜实行差异化补助 

  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持续增加,为顺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在实践中,确实存在山地丘陵地区受地块面积小、分布零散等自然条件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容偏多、难度较高,建设资金需求一般较平原地区大的情况。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要求,正加快推进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修订过程中,将统筹考虑各地自然资源禀赋条件、建材市场价格等多种因素,为各地研究制定分区域、分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标准及工程预算定额提供更加科学的指导。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建设的合理投入水平,逐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动态调整机制。 

  三、关于设立管护补助专项资金 

  《意见》明确要求,各地要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近年来,各地针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落实问题,积极探索创新管护资金筹集模式,形成了一批好模式好做法。河南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以电折水、计量收取水电费等方式筹集日常管护经费;江西永修在落实适当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注重用好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村集体经济收益等,多渠道筹措建后管护资金;湖南岳阳、辽宁沈阳、福建泰宁等地探索引入财产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工程建设质量缺陷或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修复责任。当前,我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在调研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基础上,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政策措施,推动修订完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逐步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实现建好一亩、见效一亩、管好一亩,长期持续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综合效益。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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