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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270415202000838
信息所属单位
农田建设管理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655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0〕297号
生效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0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655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270415202000838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655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0〕297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田建设管理司
生效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0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655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6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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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婧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完善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防止耕地抛荒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宝贵资源。近年来,受自然条件、区位条件、劳动力流动、农业发展水平和农业政策等多因素影响,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耕地抛荒等现象,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耕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和有效利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耕地抛荒现象。一是完善相关法律。在明确承包方有权解除“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基础上,2019年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人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赋予发包方制止耕地抛荒的相应权利。二是指导各地探索建立遏制耕地撂荒有效机制。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采取措施保证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可以通过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办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为。在实践中,一些地方积极探索遏制抛荒撂荒的有效机制和措施,如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抛荒撂荒的通知》, 对抛荒撂荒一年以上的,依法追回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承包合同收缴违约金;连续抛荒撂荒二年的,依法收回经营权并组织流转或代耕代种;连续抛荒撂荒三年以上的,依法依规将承包方代表纳入本市不良信用记录。三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针对农田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我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建设高标准农田,以解决耕作不便、设施不足等问题。2019年和2020年中央财政分别安排资金约860亿元和867亿元,每年支持全国新建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2019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150万亩。培育多元化社会服务组织,积极发展良种种苗繁育、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促进耕地利用、防止抛荒提供有力的保障。四是通过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促进耕地的有效利用。按照《意见》的要求,我部认真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和服务,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239个县(市、区)、18731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55亿亩。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明确规定耕地抛荒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切实强化相关责任主体保护耕地的职责。同时,运用多种措施加强耕地保护利用情况和质量监测,及时发现耕地抛荒撂荒等行为,指导地方采取多种措施遏制撂荒 

  二、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016年,中央财政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继续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04.85亿元。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全部直补到位,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强补贴发放与黑土地保护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的衔接,多措并举提升耕地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保护并利用好宝贵的耕地资源。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01059191289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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