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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70209202200882
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信息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94号
文  号
第594号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及21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索 引 号
07B170209202200882
信息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94号
文  号
第594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及21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94号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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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21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2321日起实施。标准编号和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可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www.aqsc.org)查阅下载。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21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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