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煤炭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26
来源: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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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委托,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煤炭公开招标工作,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煤炭采购
2.招标编号:ZSB-2015-004(MTCG)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
4.1本次招标采购的燃煤,须是满足北京市排放标准的优质低硫煤,数量需保障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2015年6月1日——2016年5月31日使用。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燃煤使用情况及各自所报燃煤的发热量,计算出采购人合同期内的总需求量。
4.2供货期限: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其中供暖煤即建议用煤量的80%于9月30日前到场。
4.3采购人燃煤使用情况
(1)供暖锅炉。供暖面积6.9万平方米;供暖锅炉两台,十吨锅炉和八吨锅炉各一台(一备一用);供暖期为2015年11月7日至2016年3月22日,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或延后;要求供暖期室内温度不低于摄氏18度。
(2)提供生活热水。汽炉两台,四吨和二吨各一台(一备一用),全年使用。担负的任务是:崇学大厦A、B、C座约540床位洗澡用水;风雨操场游泳池(50m×21m×2m)水加热(水温26℃~28℃);供应崇学大厦A餐厅、职工餐厅洗菜、洗餐具用热水;每天约2000人次饮用开水。
(3)负责安排人员清理炉渣、运往院外,并符合地方环保要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
5.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的煤炭经营资格,有5年以上常年合作的固定煤源,具有煤炭储备场地,具有5年以上销往北京的供煤业绩。
5.4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5投标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5.6投标单位不能是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和目前因重大经济纠纷涉讼的企业。
5.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共同投标。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领取:领取时间为2015年3月27日起至2015年4月7日下午16:00时(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休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为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612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百禾楼);标书售价400元,领取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需通过网上办理,须在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PDF电子版发至zhaobiao612@126.com,将标书费电汇至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帐户(另加邮费100元人民币/份),随后将关材料纸质版邮寄至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上午9:30
8.开标时间:2015年4月24日上午9:30
9.开标地点: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六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百禾楼)
采购人: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北下关支行
帐号:11050601040010468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35588-6061、6122
传真:010—62135549
联 系 人:张莉敏 、孙妍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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